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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外包如何确保执法公正?

作者: 幽默笑话网 来源: www.ymxhw.com 时间: 2013-08-25 阅读: 在线投稿

  媒体报道,作为交通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的补充,“电子眼”对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行为进行监督并留下处罚依据,具有一定威慑力。然而,近年来有些城市、道路将交通“电子眼”外包给企业建设经营。以成都为例,“电子眼”外包企业收益达39%。人们担心,作为执法依据的“电子眼”外包给了私营企业,执法还能公正吗?

  “电子眼”作为交通管理部门的辅助工具,本应该由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在管理过程中更应该依法依规。可是让我们出忽意外的是,在某些地方的交通部门,为了减轻工作队压力,居然将电子眼承包给相关的企业管理,并且将电子眼执法收入与企业进行四六进账分成,出现这样的行为,这难道不是交管部门的失责吗?这样的管理方式,让电子眼执法还有可公正性呢?

  “电子眼”让企业承包管理,这交管部门不仅仅是失责行为,更是掉钱眼里了,如果承包企业用心不良,在管理电子眼方面稍微动一下心眼,完了,倒霉吃亏的肯定是司机朋友了,分被扣了,款被罚了,莫名其妙地就闯了交规,让他们到何处说理去呢?再者就是,交通管理部门让企业管理电子眼,这符合哪条法律法规啊?既然不符合,这种现象的出现是不是交通部门的懒政不作为行为呢?

  再者电子眼让企业承包管理,一定出现很多管理问题,诚实如新闻中所说,会出现交管部门与企业分脏不均乱吵架的行为,也会出现企业承包者在执法律过程中,胡乱作为,胡乱作为不仅仅损害司机的利益,同时弄不好会出现严重的交通肇事,上述新闻中所讲,某一司机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突然冒出来一个电子眼,并且限速相当低,这样的情况出现肯定让司机措手不急,即使紧急刹车处理,也未必不闯红灯,如果路况好也许不会造成意外,如果是路况不好,雨雪天气,会不会出现因为急速刹车而让司机朋友的人身安全出现严重事故的现象呢?这肯定免不掉。再者就是电子眼让企业承包,企业为了谋求私利,让电子眼在马路上到处林立,交通运行能正常运行吗?高速路或者快速路修建还有什么意义?高速路和快速路真正是成了伤民路。

  不要让政府的管理行为失责,不要让相关部门的管理都成为铜臭味,这是我们群众的一直盼望的,可是有一些部门只顾捞钱,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责任,这样的部门还如何算是人民的政府,这样的部门还有何脸面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帜工作呢?看来某些地方的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了,如何让电子眼真正成为为民服务的法眼,如何让交通道路安全有序,不要让电子眼沦落为相关部门的赚钱的工具,更需要相关部门提升服务意识,只有这样做才会斩断利益的黑手,电子眼才会真正成为为民服务的法眼,成为交通部门的真正卫士。(星辰在线网友  苗凤军)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苗凤军)
(编辑:方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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