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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关于影片分级的最强帖!(大家休息一下啦)(6)

作者: 幽默笑话网 来源: www.ymxhw.com 时间: 2014-04-20 阅读: 在线投稿

 十, 一九八八年康怡花园烹夫案
  
  
  案情:
  1. 马洁芝向女儿透露杀死丈夫
  
  1988年2月23日下午3时,28岁姓傅少女正準备离开康怡花园D座单位,当时见其母正在抹地,鼻孔之间有血渍,同时更发现其父不知所踪。经她询问之下,其母透露:「妳爸爸想用毛毡焗死我,所以我已经用铁鎚杀死佢!」
  
  少女第一个反应是推开父母房门,寻找父亲踪影;但其母即时阻止。自此少女再无见过父亲一面。初时她以為母亲只是胡言乱语;到真的相信时,又不忍报警揭发母亲的罪行。不过,其母最后亦难逃法网。一个月之后,少女的叔父向警方报案,令全港第一宗找寻不到尸体的肢解案正式曝光,而当中骇人听闻的杀夫情节亦為此案增添传奇性!
  
  杀死傅棠原因:丈夫有外遇,要求对方离开新欢不遂,威胁钱亦不果;丈夫嫌她只生女,於是另结新欢
  
  过程:联同弟弟马坤,另外找两人协助;地盘工人石志明(后转為特赦*人)及马坤友人梁杰忠索取万多元酬金协助綑绑死者
  
  方法:放入锅蒸,直至血乾,斩尸,分件,在西湾河垃圾站弃置,弃掉傢具及傅棠物件,只剩下傅棠的身份*影印本。手法纯熟,乾净。
  
  死者女儿的矛盾心情。数周后被告谓丈夫及情敌欲杀她,与女儿搬到湾仔汕头街。
  
  2. 警方现场只找到血渍
  
  三名港府鑑*科化验师曾经到过兇案单位搜集*供。当时见到屋内连一件傢俬都没有,亦无任何尸首,只发现其中一间睡房的柜、窗帘、墙壁、墙脚及天花,以及厨房门上均染上血渍。由於当时香港未有DNA鑑*技术,化验师只能够化验到血型。但血点实在太细,化验师根本无法*实血渍是否属於死者傅棠。不过,由於马洁芝在供词中亲自承认杀死丈夫,所以最后都被判处有罪。
  
  3. 案件的判决
  
  判决之前,主审法官贝利曾经引导陪审团,指案件极不寻常,因為被告在案发时心智不正常,不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行為,所以陪审团应作裁决并非被告谋杀罪名成立,而是较轻微的误杀罪是否成立。同时,由於无法寻回傅棠尸体,所以陪审团亦要考虑一个重要问题:究竟傅棠是被马洁芝杀死,或只是失踪?
  
  最后,陪审团以五比二大多数裁定被告误杀罪名成立,被告被判入精神病院接受无限期治疗。闻判后马洁芝保持一贯冷漠,相反其女儿在旁听席上传来一阵阵饮泣。
  
  控方结案陈词:被告杀死丈夫,但接纳心理医生*供:被告患有精神*,可减轻其刑事责任 ── 应判误杀。
  
  辩方:被告精神*,產生幻觉,把错误记忆信以為真,在供词中承认杀夫亦不可靠,描述杀人过程亦只是荒谬胡言,应判无罪。被告最初说她自己用铁鎚敲打丈夫至死,后来又否认杀死其夫,改口说他离开了家 ── *明是受精神病影响。
  
  主控官:这案仅依靠被告一人*供,而且她在书面上及录影带中的供词,基本上一致。
  疑点:
  - 被告到现场时,表现冷静,忆述过程时很详细,不像胡乱捏造
  - 如果傅棠没有死,案件揭发后他理应向警方报告
  - 傅棠没有理由丢下生意不理
  - 兇案现场的血渍
  - 春节期间為何付出900元买一把电锯
  - 為何突然僱用2名工人搬走家中完好的傢具及地毡
  
  主控官:若要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需要一致通过或以6对1或5对2的大多数通过,但若要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便要一致通过。
  
  注:案情描述来源于香港法网或其他网络。余同。
电影:
  
  《烹夫》
  导演:林义雄
  演員:
  《胭脂扣》:葉仙兒、于芷蔚、陳子洪、李秋、何媚光
  《應召女郎》:李月仙、黃允材、于芷蔚、陳健
  《烹夫》:李唯君、李中寧、溫燕虹
  
  电影由30年代的《胭脂扣》50年代的《应召女郎》90年代的《烹夫》三个故事组成。我看的时候应该是读初一。那个《应召女郎》故事很是深刻,是丈夫身染重病在家,无奈家中没钱,妻子只好卖身凑医药费,结果被丈夫知道后大发雷霆,争执发生了惨剧……
  十几年后看电影图片才知道自己当年半途入场看的故事片名。
  《烹夫》恶心重点在于肢解和拿丈夫煮汤,观众另外一个关心恐怕是精神失常的女人到底有没有做过此案。
  电影拍得很有质感,气氛对头,故事娓娓道来。不像一些香港3ji片女人一出场就洗澡。是值得一看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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