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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川:切莫忽视“超生丢饭碗”里的几个问题

作者: 幽默笑话网 来源: www.ymxhw.com 时间: 2013-07-19 阅读: 在线投稿

  广州将严格入户审核把关工作。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对2005年2月1日施行的原《办法》做了较大范围的修改。其中,《办法》加大了违法生育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违法生育者,除了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规定对超生职工要给予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7月16日 《新快报》)

  拿饭碗换超生,农民工不会这么傻。所以,该《办法》限制外来户超生的效果必定明显。但是,这里涉及到的几个问题却不能忽视。

  其一,《办法》只针对外来户,一旦超生,就得丢饭碗,但当地超生却可以保住饭碗,这是不是不公平?户籍歧视早已饱受诟病,取消户籍限制也是大势所趋,可如今还用《办法》来突出强调,这不仅伤害了外来户的心,很难让人心服口服,恐怕也容易加剧土著员工与外来民工的对立情绪。中国讲究家和万事兴。如果认为地将人分个三六九等,如何促进地方经济振兴发展?何况,这样一个明显含有歧视的《办法》,也与一个沿海开放城市的自身形象不符。

  其二,《办法》出台之前,有没有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尤其是外来农民工的意见?毕竟,广州外来农民工很多,很大程度上他们也是这个城市的主人。像这种直接关系到“主人”切身利益的办法,在出台之前至少要问一问他们的想法,听听他们的意见。这是起码的尊重,也是一座现代城市该哟逇包容、平等态度。将外来民工逼离开这个城市,对他们不是好消息,对这座城市也绝非什么好事情。

  这些其实还不是最主要的,《办法》与我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施行)存在龃龉才是关键。法规就是法规,必须在上位法框架内,而不能冲突。但是,《劳动合同法》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因超生而被开除,在第三十九条中所提到的六种情形中根本无法找到对应条款。因此,将外来户超生开除,既于情不合,也于法无据。

  另外,按照《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研判裁定。如今用人单位已经涉嫌单方解除合同,这就违反了法律,此时“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但这又是地方行政手段强行推动的结果,作为员工的“娘家人”,到底该如何做?不执行吧违背地方法规,做了吧又违反了上位法,也违背了自己的职责良心。执行难,难执行,自设死局,最终尴尬的是《办法》的制定者。如果承认超生不是特定人群的专利,那么,就不能对某一人群设限。因而,防超生的办法,只能在《办法》之外。(星辰在线网友  晴川)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晴川)
(编辑:方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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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计划生育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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