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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离开中华杂文网一事的说明

作者: 幽默笑话网 来源: www.ymxhw.com 时间: 2013-12-04 阅读: 在线投稿

 关于我离开中华杂文网一事的说明

 

   6月29日,我在中华杂文网的博客上正式发表声明,自此停止在该网的博客写作及其他的一切活动。一些网友很不理解,因为至今为止我都是那里的所谓“人气王”,和诸多博友的关系都非常融洽,而且很多老朋友已经习惯了去那里看我的博文。

   鉴于已经在那边停止了活动,有些话又不得不做一个交代,所以在这里简略做些说明。

   事实上中华杂文网上的博客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博客,命名为“思想的裸奔”。当时《杂文选刊》创办网站,邀请大家去写博客,并且将我列为“中国当代杂文家”,算是很抬举我了。《杂文选刊》下半月版主编李君女士也是多年来一直编发我杂文的老朋友了,她亲自发函邀请我去写博。我应该算得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当即将网站地址复制给了我网上所有的的朋友,并于4月13日开始去杂文网写作博客。

   虽然我自1997年开始就写作杂文,曾经在《杂文报》等多家报刊写作过杂文专栏,并于2003年出版过杂文集《醉与醒的边缘》。但真正全力写作杂文还是自“思想的裸奔”博客写作之后,我的杂文创作热情大大高涨,2006全年发表100来篇杂文和思想随笔,杂文发表总数量在五六百篇以上,各种写作文字300余万字。其中《杂文选刊》更是我发表杂文的重要阵地,该刊于2000年7月、2007年1月两次推出“魏剑美杂文小辑”,并于2006年8期下半月发表了对我的个人访谈。与此同时,《湖南日报》、《新闻天地》、《长沙晚报》等多家报刊都专版介绍了我的杂文创作情况。本人的博客文字也多次获得《杂文选刊》、《杂文报》、《杂文月刊》、《箴言》的奖项。《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格言》、《特别关注》等报刊共转载上千次。更值得珍惜的是,通过博客我结识了一大批文友,尤其是游宇明、黄波、温献伟、彭广军、林奇、徐强、梅桑榆、覃富鑫、张峰等写作勤奋、颇有见地的作家,还有眉伶、科技鱼、唐伟、林默有言、刘番、潘德东以及冷月清辉这样真诚的好友,也包括以王经邦先生为首的各位网管,一度都是融洽的。尤其是山西的“平安”、四川的“草根岁月”、湖南的“飘逸”、河南的颜华等几位通过文章认识的外地朋友,他们虽不是杂文博客用户,但一直关注着我的杂文写作并热心向多位朋友推荐,真的非常令人感动。在杂文网期间虽然和几位网友很有过几次大的争论,但网站总体气氛是向上的。尽管更换服务器和黑客入侵等事件一度带来过混乱,引起过失望。

   导致我这次离开的事件其实很简单:网站在首页推荐了我的杂文《我的复古主义理想》,27日,有一个人用刚刚注册的名字“李帅”在后面跟帖说我这是“抄袭了余杰的作品”。“抄袭”这样的罪名对于写作者来说,其可鄙程度相当于指责贞妇卖淫、良民行窃,除了郭敬明这样脸皮足够够、心理素质足够好的人之外恐怕都是不能容忍的。因此我自己看到后很吃惊,赶忙跟帖要求“李帅”拿出证据来,同时我在网站的留言栏、QQ上给网管小萤和王经邦留言,要求他们介入此事并处理那个不负责任的留言。没想到网站反应极为平淡,说“正在调查,相信会有一个明确结果的”,而那个无端指责我“抄袭”的帖子继续挂在那里--尽管这个帖子除了一句指责“抄袭”外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其他内容。我虽然心里很是不爽,但也没有说什么。谁知道紧接着另外一个跟帖就使用了春秋笔法,先是恭维文章写得好,接着说“如果是抄袭就应该勇敢承认,不要掩饰”。我真是火冒三丈,在一个莫须有的指责之后再来一个莫须有的“劝解”,这些人污人清白的手法和用意昭然若揭。我当即再次留言,并给王经邦发手机短信。但我的这些要求一直没有得到回复,我忍无可忍,就在博客上发表了一篇质疑杂文网的帖子,因为我不明白,网管何以宽容着人家毫无根据的指责,而以正在调查、“对方还没有回复”为理由拒绝删除那种诋毁性的言论?当时气愤之下,我说了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的话我将在下周一关闭本人博客。

    第三天(29日)王先生给了我回复,原来他的手机换号了。我们的沟通是顺利的。而此时,那个“李帅”在跟帖后面指出我的文章抄袭于余杰的《抬轿比于轿车的好处》,并坚持说重看了一遍,“这种感觉更强烈了”,但他拒绝贴上余杰的原文。我便在网上查到这篇文章,将之贴了上来,两相比较,可以说没有一字一句雷同,除了别有用心的人之外绝无一个人认为这是所谓的“抄袭”(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搜索查看)。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个IP地址为湖南湘潭的“李帅”何以坚持说“这种感觉更强烈了”呢,其口口声声说如果大家认为不是抄袭他就向我道歉何以在真相大白之后做了缩头乌龟呢?此中蹊跷,颇费思量。

    按理说一切已经明白无误了,但小萤和我发生了认识上的争执,她坚持认为网管允许“李帅”“抄袭”指责的言论存在是“保持中立”,是媒体的姿态。对此我是万难认同的,试想,如果一个人在网上以虚拟的身份发表言论说现实生活中的某某是杀人犯,但却没有提供任何事实,难道网管也要允许它存在以“保持中立”?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首先删除这种言论,要求发帖者提供更多的证据,同时也试图去调查事实,在调查结果明确之前不妄加公开以免造成以讹传讹。应该说我和小萤之间虽然没有彼此说服,但争论没有扩大,彼此取得了认识上的谅解。这件事到此基本上也没有再闹的必要和可能,我也准备删除自己“质疑”的帖子了。

    但万万没有料到的是,这时候一个网名叫“琉璃茄子”的人以网站背景的身份出来发表总结发言。她的总结先后在四个地方贴出,看来也是很想尽人皆知的。她先是明确认定“抄袭”一说子虚乌有,接着指责支持我的网友们以“相信魏剑美的人格”来论事是没有分量的,再又用杂文笔法暗示我“暴跳如雷”的毫无必要。接着她抛出了“总结”的关键部分,认为网管的做法非常得当,因为“保持中立”,网管没对无端的泼污水言论进行删除是因为“需要时间调查”。而现在只需要摆出事实就可以了。琉璃茄子还说,即便我老魏和网管关系再好,人家网管也需要保证对方的发言吧?(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反问:即便我和网管关系再不好,你们也需要保证我不被无端诬蔑的基本权利吧?)这自然是一个咄咄怪论,琉璃茄子之既不懂现代新闻理论也于“媒体自由”无知的底细可谓暴露无遗了!一个简单的类似比喻:如果我化名在网上说你琉璃茄子是一个品行不端的人而且业务能力低下,那你是不是也要网管们“需要时间去调查”以保持中立呢?而且你只要摆出事实就可以了,不需要“暴跳如雷”更不必要求删掉这种胡说八道呢?如果是的话,那我就真佩服了你这“公正”了。--老魏在此强烈建议琉璃茄子先生(女士)加强对自由理论的学习和媒体“把关人”理论的理解,否则以一知半解的水平出来做“总结发言”,即便我老魏相信你确实并无恶意,但也实在难以恭维你的逻辑和基本情感取向。在这样一个事件之后,作为网站背景的人员,没有对我这个受害者有任何解释或者安慰,先就来指责了我的不是,难道眼见人家的泼污水,在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回应的时候,我还要感恩戴德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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